三个假证骗了保险公司1.7万元 理赔款离奇遭冒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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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6:3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罗永久实习生孙亚琼)假投保人、假委托书、假代领人。有人竟用三个假证,冒领了约1.7万元保险理赔款!昨日,摩托车主徐建刚向警方报了案。 据徐介绍:前年9月,他从武昌居民陈淑民手中购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该车已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人保财险”)武汉分公司黄陂支公司投保,投保人是
去年5月5日,徐不慎撞倒一名行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险,交管部门确认他负全责。伤者住院20多天,用去医疗费1.9万余元,徐已支付。随后,徐去“人保财险”黄陂支公司办理理赔事宜。但前后去了多次,均被告知:超过1万元的赔付,需经分公司审核。 本月11日下午,徐再次到黄陂支公司,对方的回答令他大吃一惊:赔付款1.6989万元已于去年11月24日被领走!徐要求查清楚,对方让他去武汉分公司办理。 昨日,记者和徐一起,来到汉口黄浦大街的“人保财险”武汉分公司。经查询赔付档案,发现领款人提供的证件分别为:投保人陈淑民的“身份证”、代领人程汉的“身份证”、“陈淑民”授予程汉的委托书。经核对,档案上留存的陈淑民“身份证”,照片、出生年月、住址、签发日期、编号均与陈本人身份证不符。 陈淑民告诉记者,他只对徐建刚出过委托书,不认识“程汉”。另据了解,程汉的“身份证”也是假的。 按常理,若非熟知这起交通理赔的人,不可能知道这笔赔款,那么,“程汉”到底是何许人?三个假证是怎么骗过保险公司的?“人保财险”武汉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展开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