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认为治理关键在于抓源头堵死“泥头车”需立法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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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7:37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月12日讯(记者卓上雄)“解决‘泥头车’问题,关键在于通过立法,从源头抓起。”海口市渣土管理所所长邝飞这样认为。他说,加强日常监管固然重要,但如不从源头抓起,泥头车污染城区道路、环境的问题很难真正解决。 据有关人士分析,目前海口的工程运输车基本都是个体经营性质,呈分散状,由此带来的问题就是管理难度较大。现实中,一些施工单位在雇请运输车辆后,施工单位、业主单
有关人士透露,国家有关部门目前正在起草一份有关法规。据该法规草案,在市内从事建筑垃圾、散体物料运输业务的所有车辆,应组成若干车队;车队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在此基础上,建设单位需清运建筑垃圾、散体物料时,必须与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合同,由已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否则,一经查实,没有资质而从事该运输业务的单位和建设单位,都将受到处罚。 邝飞认为,这为今后解决违规运输污染路面的“泥头车”问题提供了一个富有建设性的思路。他建议,有关部门朝此方向进行有关立法活动,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管住“泥头车”。 作者:卓上雄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