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别轻易放弃"房产权" 以免造成自己被动无法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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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8:12 水母网 | ||||||||
水母网1月13日讯85岁的李老汉原本身子骨挺硬朗的,但谁能想到半个月前却被自己的孙子“气”进了医院,至今躺在病床上,只能靠吸氧来维持生命。邻居们都说,李老汉千不该万不该过早地把房子记于孙子名下,否则,老汉晚年不会遭受这样的折磨。 原来李老汉老伴去世后,高中毕业的孙子从乡下搬来与他同住,开始时对老人挺孝顺,所以,前年旧房改造拆迁时,李老汉就将自己现在的这套补偿住房记到了孙子名下。孙子
据了解,近几年老人住房权被侵犯的纠纷大幅上升,“房产权”已经成为老年人维权的新焦点。主要表现为子女私自更改户主及产权(租赁)人;共同居住的子女分配、购买住房后,仍占据老人住房;同住人以赡养、照料老年人生活为名,购买产权、迁入户口、更改户主,一旦目的达到后,就遗弃、虐待老年人。据山东滨海律师事务所张树德律师介绍,此类诉讼案件不管结果如何,受伤的都是老人自己。许多老人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清楚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预先过户给晚辈后,财产的所有权已发生转移,自己就被动,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吴英华)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水母网--生活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