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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促销六大“花招”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8:16 沈阳晚报

  商场促销花招多种多样,很多花招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1月12日,记者为此专门对话市物价检查所的张日新副所长,就此现象进行了探讨和点评。

  花招一:虚打折扣忽悠人。

  镜头:标价500元的服装两折就卖,但是商家拿不出曾经销售过500元的原始记录。

  点评: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商家必须按要求保留原始销售记录,以备查验。

  花招二:返券购物限制多。

  镜头:消费者手持购物返券,在商场内转悠半天才发现,很多商品根本不能用购物券买,而且商家还不找零。有些商家还要求,购物券必须短期内使用,过期无效。

  点评:商家要对购物返券活动进行明确公示,让顾客明白消费。商场内与购物券面值等值的商品很少,多数顾客只好不要零头,商家等于变相提高商品价格。

  花招三:全场促销造噱头。

  镜头:某商场打出“全场商品全部三折”的广告语,但是顾客去了之后才发现,有些柜台明确宣布:“我们不参加商场此次活动”。

  点评:如果有商户不参加打折,商场就不能说“全场打折”的宣传语,只能说“全场部分商品打折”。

  花招四:高额大奖等你拿

  镜头:某商场为了招揽顾客打广告说:“轻松消费100元,万元轿车开回家”。

  点评: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奖金(奖品)金额设置的规定,商场设立奖品不得超过5000元。轿车免费使用其实就是变相赠予,已经越过了这个限制。

  花招五:超低价商品总缺货。

  镜头:某商场开业,打出广告:“近百件一元商品等你抢”,商品中不乏电话、彩电等高档商品,很多顾客凌晨就开始排队等候,但是挤破头进去却被告知:“该商品已经卖光了。”

  点评:河北邯郸某商场开业,曾发生过挤死人的惨剧,“利益至上”的商家是否也应该多为顾客生命安全考虑一下?

  花招六:自设奖项无人监督。

  镜头:商场搞购物抽奖的活动,活动结束了,大多数奖项还没出来,谁也不明白何人中奖,甚至有的商场内部控制,将奖项内部“消化”。

  点评:有监督的体彩尚且出现“西安彩票宝马案”,何况这些没有监督的抽奖活动,商场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难以保证消费者权益。记者张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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