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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狗外出必须拴狗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8:26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12日讯(记者 陈新坦) 记者今天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日前出台,从今年3月1日起,居住在市内四区和崂山、城阳、黄岛三区建成区的市民,携狗外出必须拴狗链并为狗佩戴免疫标志。

  该《办法》还规定,不得携犬乘坐除出租车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带犬乘出租车,应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怀抱。

  在禁养区养犬及违规养烈犬、大型犬的,公安部门可收容犬,对个人处200元罚款;养犬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携犬乘公共交通工具及打的、乘电梯不给犬戴嘴套的,公安部门可予警告,对个人可并处50元罚款。

  携犬外出未佩戴免疫标志、未束犬链等,公安部门或城管执法部门可予警告,责令养犬人到畜牧部门申领犬的免疫标志,对个人可并处50元罚款;不及时清除犬粪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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