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推行执法规范用语 不准说“老实交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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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8:41 中国新闻网 | ||||||||
“还不老实交代”、“你知道犯了什么法吗”之类的发问式用语,今后在执法时一律不准出口。市工商局昨天召开工作会议,向社会宣布,从今年起将在全市工商系统推行规范用语,否则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执法人员的违纪责任。 “打造‘诚信工商’,必须规范执法。”市工商局局长方惠萍指出,法律赋予工商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因此要充分考虑违法情节、违法后果及社会影响
市工商局昨天宣布,从今年起,将在全市推行工商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前,除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外,还应当向当事人清晰地表述如下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用语:“我们是某某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你单位涉嫌从事某某违法行为,现在依法对你单位进行调查取证。你有权举报我们在检查中的违法行为,但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配合我们的调查取证。” 方惠萍承诺说:“凡是没有正确履行上述告知义务的工商执法人员,企业可以当场表示异议或拒绝接受检查,也可以事后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追究有关执法人员的违纪责任。”(来源:新闻晨报作者:诸达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