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换钱币伸贼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8:5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忻文轲杨烨)近日,一批以“障眼法”频伸贼手的外籍盗窃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同时缴获作案用车4辆。警方提醒市民:严防以调换钱币相纠缠的外籍不速之客。 1月3日14时50分许,三男两女五名外国人驾驶一辆粤AF牌照的黑色轿车来到浦东高桥镇南塘村一家个体米店买米,要求店主找旧版人民币零钱,并故意七拉八扯分散店主的注意力。当店主埋头找钱时,那五人趁机盗走了店内1.7万元人民币。
1月4日15时许,两名外国人来到西藏南路一鞋城122号摊位,买一双价值30元的鞋子。外国人给摊主人民币100元,当摊主打开写字台抽屉拿出70元找零时,一外国人将手伸进写字台抽屉乱翻,遭到阻止后,此人离开。后经清点,摊主发现被盗人民币4300元。 警方提示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作案有如下特点:成帮结伙,多携带怀孕妇女和儿童,以此麻痹被害人; 通过抵押护照复印件、给付押金等方式从本市或外省市汽车租赁公司及旅游公司租借轿车进行流窜作案; 一般选择中小型商店(如便利店、服装店、杂货店、米店、建材店)及小型超市作案; 利用营业员疏忽大意的心理,以调换钞票、寻找特殊号码人民币等为由,从被害人保管的成叠钱款中“抽夹板”盗窃人民币; 一人作案、多人掩护,作案后乘租借来的交通工具迅速逃离现场。 平时集中住宿在三星级以下宾馆旅馆、浴室或租借居民住宅,男女混杂。 市民发现有类似人群伸手作案时,请立即向警方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