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轻信网友花言巧语 与其见面时惨遭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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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9:58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张北) 因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一名女孩儿被两名男青年挟持至偏僻处惨遭强奸。虽然其中一名被告人没有实施强奸行为,但两审法院经审理均认为,两名被告人属于共同犯罪,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因此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与五年半。 法院经审理查明,受害人在网吧进行网络聊天时与被告人何某相识,并留下手机号码。后被告人林某得知后即产生邪念,遂与何某密谋后,与受害人联系并约定见面地点,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积极帮助被告人何某强行奸淫妇女,二人的行为属共同犯罪,被告人何某的犯罪行为是强奸既遂,作为从犯的被告人林某的行为被认定为强奸未遂。故做出了上诉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