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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爆竹有限制: 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10:24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宝芝)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召开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协调会,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监管等工作进行部署。为让市民欢度春节,市政府决定今年春节期间,在市区内将继续实行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

  据介绍,今年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将严格执行“四个限定”,即限定燃放时间、限定燃放区域及场所、限定销售燃放品种、限定销售单位。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确定为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24日(正月十六),燃放时间自7时至22时,除夕夜燃放时间延长至次日凌晨,正月初一燃放时间提前到凌晨5时。未经市政府批准,其他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前燃放烟花爆竹。

  ——限定的燃放区域。在允许燃放时间内,严禁国家机关、医院、疗养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内及楼房阳台上燃放;严禁在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及电力、通讯线路附近燃放。

  ———限定的燃放品种。市区内严禁销售、燃放铁炮、手持闪光雷、拉炮、摔炮、砸炮、礼花弹等敏感度高、危险性大的品种和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

  ———限定销售单位。根据规定,烟花爆竹的销售由市供销社土产日杂总公司按国家标准限定生产的品种实行统一购进和经营,市区内各销售网点要张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严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市区以外购买烟花爆竹或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者将予以处罚。

  据了解,市供销社土产日杂总公司积极调度,目前已从江西、湖南等省购进248个品种,并对超药量、超规格的经营品种进行限制,以保证品种丰富、货源充足、燃放安全。并在市区内设烟花爆竹中转库45个,零售网点210个,方便市民购买。各零售网点将在1月28日后开始销售,至2月23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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