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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交通肇事案大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11:37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新闻提示 据统计,2004年南京市一年新增各类私家车近5.5万辆,目前南京的私家车已超过了14万辆。去年南京新增加的驾驶人员已突破10万人,南京目前拥有驾驶证件的市民已近67万人。另一个数据同样让人震惊,记者从南京鼓楼法院了解到,去年该院共审结私家车肇事人身损害索赔案62件,比上年同比上升40%,涉案赔偿总标的近百万元。新年刚刚过去12天,该院就受理了4起私家车肇事人身损害索赔案。春节即将来临,又到私家车上路的高峰期,下面的私家车肇事案例也许能给私家车主们提个醒。

  警示案例

  2003年4月30日晚22时许,时年30岁的许某开着自己的桑塔纳私家车,沿本市草场门大桥由西向东行至桥中段,因处置不当撞上迎面驶来的二轮摩托车,致摩托车手死亡,其妻郑女士手臂9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许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许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去年6月19日,鼓楼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决许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另据了解,此次事故,许共支付摩托车手死亡赔偿款12.5万元,郑女士的住院费2万元。但事情并未就此了结,去年9月,忍受丧夫之痛的郑女士一纸诉状又将许某告上鼓楼法院,要求许再赔偿医院费等各项费用10.8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许某在行车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操作疏忽造成原告受伤,负有该事故的全部责任,理应赔偿原告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依据查明的事实,许某已经实际支付郑女士1.9万余元。郑女士主张的二次手术费因尚未发生,故法院没有支持,郑女士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也就是说此次事故引发的纠纷仍未彻底了结。一次疏忽侥幸,不仅毁了他人的幸福家庭,而且也使自己判刑又赔款,教训足以深刻。

  法官点评

  眼下购买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私车已成了都市一道流动的风景,私车的增多,反映了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的提高。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样一个现实:风光当中存在着风险,私家车肇事案大量增多就足以说明问题不容忽视的一面。 通讯员李自庆 金陵晚报记者毛蕾(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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