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几卖 骗财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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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12:10 今晚报 | ||||||||
本报讯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一房两用”,一方面将所建房屋用作抵押进行贷款,另一方面又将房屋售出用以营利,与此同时,他还将他人名下的房产擅自出售,先后共骗得人民币百余万元。经两审审理,被告人尹某日前被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 被告人尹某今年56岁,本市人,原系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1997年7月至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贷款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收到一审判决后,尹某不服,以事实不符,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市二中院经审理认定了一审查明的事实,同时认为,原审法院考虑尹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诈骗数额等,对其在法定幅度之内量刑,并无不当,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孙启明刘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