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竟动“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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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12:50 新闻晚报 | ||||||||
女子扬言开煤气造成居民恐慌 晚报讯 昨天下午4:30左右,浦东杨高南路某小区里一对夫妻吵架,女子扬言要开煤气自杀,使得邻居一片慌乱。 这名冲动的女子姓王,她和老公在4楼住所内发生争执后,气愤的她将老公推出门外,
2辆消防车分别在南北两侧布置水枪阵地,10余名消防员对居民楼实行戒严。经测量,楼道内尚未有煤气,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关闭了煤气阀门。派出所民警紧急疏散楼道内的居民,并不停地劝说房间里的王女士。消防员使用云梯准备从阳台进入房内。 下午5:00左右,云梯升到了4楼阳台外,消防员正准备进入房内,王女士突然走到阳台说:“你们别进来了,我们没事了。”并开了门让老公进房。受惊的居民重返家中。 [律师观点] 上海华通律师事务所张燕律师告诉记者,王女士如果打开了煤气,就会触犯有关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0条规定,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如果由于过失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将将根据《刑法》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作者:记者何易杨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