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中央电视塔绑架案被告人被判处11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14:16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杨京瑞)今年27岁的山东人苏文东在中央电视塔一层大厅内持刀绑架检票员,竟声称是为了引起媒体的注意。近日,海淀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4年7月9日中午,苏文东进入中央电视塔一层大厅内,突然用胳膊勒住19岁的检票员孟小姐的脖子,说:“大姐,你别动。”同时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顶住孟小姐的后背。
他这样勒着孟小姐退至大厅北侧触摸屏处,一边挥舞着尖刀一边叫嚷。苏文东对孟小姐说:“我不会伤害你的性命,只想找新闻媒体说一些事情。”

  接到报警的保安、警察迅速赶到。苏文东见形势越来越不利,朝自己腿上扎了一刀,称要见记者。这时,公安人员从他后面冲上去将其制服。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苏文东称自己没有持刀将被害人劫成人质,只是“吓唬”一下,刀是自残用的,不是用来伤害被害人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文东以暴力手段劫持人质,已构成绑架罪,结合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造成的后果,依照刑法判处苏文东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法官称,绑架罪是一种严重刑事犯罪,社会危害性大。我国刑法规定,只要一构成此类犯罪,刑期至少在10年以上。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