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中对方辱母亲 欲夺人命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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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15:2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上海1月13日消息(记者杨静通讯员丁慧)只因口角中,对方言语辱及自己的母亲,柳查银一怒之下竟然将匕首刺向对方,被害人幸及时获救而免遭于难。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柳查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1岁的柳查银,出生于江西省永修县,1996年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3年3月22日刑满释放。当年服刑期间,其母不幸去世,对此,柳查银一直深怀内疚,认为自己没
2004年6月15日晚,柳查银在川沙镇南市街93号拐角处,与途经此处的熊小姐相撞,后双方发生口角,熊的言语中不断出现“妈”字,一直对母亲过世引以为憾的柳查银顿时恼羞成怒,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向熊的下腹部,对方中刀后退时,柳又追上去再次对其身体猛刺,最后一刀完全刺入熊的颈部。随后,柳查银逃离现场,熊因抢救及时而幸免于难。 法院认为,柳查银为泄愤而持械行凶杀人,致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害人由于抢救及时而未造成死亡的后果,本案系故意杀人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柳查银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章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