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追讨欠款本有理 拘禁他人法不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15:39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闵振华记者江跃中)因为在追讨欠款过程中非法拘禁他人,赵某近日被南汇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陈某做生意亏损,欠了赵某10万元。赵某见陈某一时还不出,竟于去年8月5日下午至8月8日早晨,将陈带至某旅馆内强行看押,并采用恐吓等手段逼其归还欠款。直至陈某家属报警解救,陈某已被非法拘禁近60个小时。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在庭审中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