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上网“招小弟” 为钱“啥都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16:37 新文化报

  昨“通化劫金案”5名嫌犯被批捕;网络犯罪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为预防工作提出新课题

  新闻回放:2004年12月4日16时20分,两蒙面歹徒手持斧子和自制猎枪冲入通化市东昌区中兴商厦,抢劫金大福金店价值约8万元的首饰后,乘坐另一嫌犯的摩托车逃离现场。截至11月11日,3名嫌犯先后在四川落网,案发后,涉案的通化师范学院大学生王可欣及提供枪
支的周茂盛也落入法网。

  本报通化讯(记者 卢红 通讯员侯岩)1月12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2·4通化特大持枪抢劫金店案”的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据悉,这是通化市首起利用网络为载体,将多名犯罪嫌疑人勾结到一起抢劫金店的特大案件。

  一位关注此案的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普通的网络犯罪是以网络为工具进行犯罪活动,一般是一方侵害另一方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安全,比如网友见面后劫财劫色等,“而此案是网友勾结到一起共同侵害他人的财务。”她分析说,该案中的4名嫌犯是通过网络勾结到一起。首先表现为犯罪嫌疑人的网名,家住通化市的徐海洋网名叫“有钱啥都干”、大学生王可欣叫“招小弟赚钱”就可见一斑。据徐海洋供述,从周茂盛处换来2枝单管猎枪和一些弹药后,他上网故意用“有钱啥都干”网名寻找抢劫伙伴,很快结识了在网上自称兜售黄金的王可欣。

  其次,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成本低、传播快等特点,而且传播范围非常广泛,同时网络还存在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等特点。就此案而言,通过网上聊天,通化市的徐海洋找到了四川的覃传富和黑龙江的刘志勇共同预谋抢劫,3人一拍即合,聚到通化市实施了抢劫。

  “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空间,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网民将越来越多,如何提前做好犯罪预防工作,是摆在目前的新课题。”这位法律界人士说。

  据悉,该起特大持枪抢劫金店案经过公安机关一个月的审讯和调查取证,检察官认真地阅卷研究,1月12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以徐海洋、覃传富、刘志勇涉嫌抢劫罪,王可欣涉嫌盗窃罪(2004年11月9日,趁无人之机他潜入学院内某宿舍,盗走一部价值1000余元的诺基亚手机),周茂盛涉嫌私藏枪支罪予以批准逮捕。“通化特大持枪抢劫金店案”续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