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绝与男友喝分手酒遭其残忍杀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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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17:4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 通讯员杨晓梅 李中原)冯某前女友小梁曾承诺,若和他分手便自饮三瓶啤酒,但未能兑现。冯耿耿于怀,将女友挟持后杀死。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冯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2日上午7时许,冯某携带三瓶啤酒、一把水果刀驾驶摩托车来到位于番禺区大岗镇的小梁家中,以一起吃早餐为由要求梁与其外出。遭到梁的拒绝后,
后冯强行将小梁拖至该旅馆的停车场内,期间,小梁打电话要求其母亲赶快报警。冯见状,便持水果刀朝小梁颈部猛刺两刀,梁当场倒地死亡。法医鉴定:小梁系被他人用扁平锐器刺破右颈动脉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场的潘某告诉办案人员,当时见一男子拉着一女子进了旅馆,女子不肯进,在柜台前哭,用手机打电话,男子就把女子拉进停车场。不到一分钟,那女子就从巷内跑出来没有到巷口就倒在地上,地上流着很多血,抽动了几下便不动了。男子随后驾驶一辆女装摩托车出来,在女子身边扔下一把刀后离开。 亲眼见到凶杀惨状的刘某告诉警方,男子持刀对着女子颈部后不久,就听到那女子叫了一声“妈呀”,然后就看到该男子驾车离去。 案发后,冯通过电话告知警方要求自首,后公安机关在其姐姐的协助下将冯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