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死”企业“回生”“补了”170万“窟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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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21:0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在执行一起银行欠款案时,大兴法院根据被执行单位的具体情况允许其分期还款,使一家经营困难的企业起死回生,顺利将170万元欠款还给银行。 2002年,北京某科贸公司向大兴信用联社借款200万元,但到期始终未能还款。被起诉到法院后,尽管该公司与银行达成了一份关于延期还款的调解协议,但此后该公司只还了银行30万元。
大兴法院在接到银行的执行请求后,发现北京某科贸公司目前确无执行能力,经营状况举步维艰,即使将全部被查封财产拍卖,也难以偿还全部案款。 后法院考虑到该科贸公司经营前景较好,遂决定延期执行,责令科贸公司按月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经过两年的努力,该科贸公司不但以“还月供”的方式将欠下的170万元全部还清,而且经营状况也逐渐好转。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