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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刀劫人质竟为引人注意 绑架人质案犯被判11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2:09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记者昨天上午从海淀法院获悉,曾在中央电视塔一层大厅,制造轰动一时的人质绑架案的被告人苏文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4年7月9日,32岁的苏文东在中央电视塔持刀劫持一20岁的女实习检票员孟某。他用胳膊勒住孟某的脖子,说了三句话。

  第一句,对保安说:“你们都别动。”

  第二句,对围观人群说:“快打电话报警。”

  第三句说:“我要见《焦点访谈》和《今日说法》的记者。”

  当被问及为什么要用刀扎自己时,苏文东辩解称:“警察向我跟前走,我让他们别过来。为了表明我拿刀不是伤害孟某,我就用了自残的手段。”但孟某的证词表明,苏文东勒住她的脖子后,她感觉到有刀尖顶在后背上。

  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文东以暴力手段劫持人质,已构成绑架罪,控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并用刀比画,已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根据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造成的后果,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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