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昨审“董大”团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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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7:49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月13日讯(记者文刚通讯员黄叶华)臭名昭著的盗抢团伙头目“董大”,与他的22名“弟兄”站在了被告席上。今天上午,海口中院公开审理了以董洪建为首的“两抢一盗”团伙,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董洪建,曾用名董新建,绰号“董大”,男,1969年2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山东省郓城县人,住新疆乌鲁木齐市太原路22号。
检察机关的公诉指出,被告人董洪建等无视国法,在海口市南大桥下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在龙昆北一带抢夺手机多部;被告人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摩托车、电脑等物品,盗窃数额巨大。公诉书还指出,被告人董洪建、帅某刑满释放后未满五年又重新犯罪,属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应从重处罚。 作者:文刚 黄叶华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