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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条件小区要100%物业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8:26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唐葵阳)今年,全市具备实行物业化管理条件的住宅区,实现物业化率达100%。1月13日,“2005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召开,记者获悉了市房产局新年里的工作新思路。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要求,房产部门要全面排查住宅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公司运作不规范问题、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
整改。全市具备实行物业化管理条件的住宅区,实现物业化率达100%;实行物业化管理的住宅区,物业管理规范率要由35%提高到70%。

  房产部门还将完成全市住宅区楼道的墙壁粉饰,设施功能完善工作,并组织实施主要街路两侧,重点广场周边建筑物粉饰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记者电话:888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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