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强留员工使出欠薪昏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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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8:39 浙江在线 | ||||||||
大批民工回乡过年,留在城市的民工越来越少,老板为了留人使出浑身解数,但是,上海汤笠保洁公司杭州分点却甩出了一记昏招——不准员工请假,否则没收服装押金,并延迟工资发放时间。对这则强行留人的明文公告,外来打工者忍无可忍,投诉到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连轴工作21小时周殿秀前年从重庆来杭打工,去年10月参加了上海汤笠保洁公司的招
但小周万万没想到,这份工作竟要连续干16个小时,上一天班休息一天。因为住得远,她每天早上5点就要起床,赶在早上6点前到超市上班,一直工作到晚上10点多,12月28日那天竟然加班到凌晨2点。 昨天,小周一脸倦容地说:“吃不消,实在吃不消。前两天我提出不干了,可公司不允许。” 以押金薪水为要挟 去年12月25日,该公司发出一张通告,上写:为在春节期间使各项目点工作有序地进行运作,特规定在12月30日到2005年2月15日所有人员不得离职及请假,如有离职者服装押金全部扣除;工资到3月20日结清。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有关人员请示。 小周同乡张道芬说:“我们都很想回家过年,再不走车票就很难买了。可是公司不同意请假,就算辞职也要等到3月20日以后。而且现在走,连12月的工资都拿不到,公司要到1月20日才发钱。” 必须退押金结工资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得悉此事后,联系了该公司。主管权某对此还振振有辞:“我们在深圳、广州那边都是这么做的,怎么在杭州就不行了呢?” “不准收押金是《劳动法》规定的,你走到哪里都要遵守。”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执法人员表示,以个人履历表代替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没有签劳动合同,随时都可以走人,押金必须即时退还,以扣除押金为要挟是对劳动者人身自由的变相限制。另外,拖到3月20日才发放工资也违反了我省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该公司必须在员工离开后的5日内结清工资。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本报记者 黄淼君 通讯员 王根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