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钱威胁要在牛奶里投毒 17岁少年敲诈"光明"1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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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8:40 东方网 | ||||||||
东方网1月14日消息:以投递恐吓信的方式欲勒索光明乳业100万元的17岁少年邓某,昨天被闵行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03年3月,邓从重庆市开县老家来沪,找到一份市场保安的工作。由于每个月只有600元工资,而家里面父母因为造新房欠了债,一直催他寄钱回家。邓偶尔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某人给一家大公司打恐吓电话敲诈人民币200万元被严惩的消息,他非但没有从中受到警示,
一年后,邓失去工作后,急需钱来维持自己的生活,他想到了那篇消息文章。选取什么公司作为目标?邓在逛超市时,锁定了光明乳业公司。2004年10月8日,他回到暂住处,拿了笔和纸,歪歪扭扭地写了两页,他恐吓说:“我是个疯子,急需现金100万,必须在10月18日之前存入我的银行借记卡上。我只给你们10天的时间,而为这事我已准备了一年多。10天后看不到我的卡上有钱,我会在牛奶里放毒,让你的企业破产!” 邓把信投进了长山路上的一个邮筒里。公司收到恐吓信后立即报警,最后,邓在重庆老家被抓获。 作者:钱炯 敏谂 (来源: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