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揽到工程寻衅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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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9:18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严文渊)没有揽到工程就报复他人或是强取豪夺,因为“填塘渣”而引起的犯罪案件近来频现。1月11日,余姚法院判决两起因为填塘渣而引起的寻衅滋事案件,8名罪犯被分别判处2年半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前年下半年,余姚马渚镇某村没有像往常一样把填塘渣的工程承包给本村村民,而是决定把该工程承包给出价更合理的外村人,可就是这么一个决定给村支书记惹来一场祸事。
去年7月23日,余姚人陈某因兄弟家土地上的塘渣工程被慈溪人叶某所承包,遂指示他人纠集同伙携带马刀,乘坐汽车到叶某工地上强填塘渣。叶某见陈某等人在自己承包的工地上强填塘渣,而与陈某发生争执,陈某等人随即用刀对叶某进行砍劈,造成叶某腹部、背部、上肢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