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没签合同要账三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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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9:29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 今报讯濮阳市景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98年末给沈阳物资拆迁市场盖了55栋营业房,工程款一直没有结清。此案经过一审、二审,三审于1月11日在市中院开庭。 乐和建筑公司接个大活
1998年,沈阳市再生资源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获准办一家拆迁物资市场。1998年10月28日,沈阳市再生资源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与沈阳市望湖金属材料交易中心在沈阳市金属小额站的土地上联办了这个市场。 1998年11月,濮阳市景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揽到了这个大活。“建筑面积一共有6万平,我们盖其中的摊位营业房55栋,还有大门、收发室,工作量不小,这可是个大活,当时我们高兴坏了。”景安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双方就此拟定了合同书。“合同书我们签完后给他们拿去,他们看过后却没有在上面签字,说:‘你们就干吧,不用签字,我们还能跑了?’我们开始施工。” 难过干活不给钱难立案 1999年11月,活还没干完就停工了。“他们资金不足,不得不停工。停工以后,我们把已经干完的活进行结算,工程款大约能有200万,里面有他们40多万的材料。结算书给他们拿过去以后,他们看了看说行,虽然也没有签字,但在2000年春节,给了我们21万元工程款。” 2000年10月,拆迁市场投入使用。此后,景安公司再去要钱时处处碰壁,剩下的钱一直没有要来。为此,景安公司将拆迁市场告上法庭。 “法院不给立案,就是因为当初的合同书上他们没有签字。” 在各方面的努力下,2003年2月,沈阳市中院受理了此案。2002年之后,拆迁市场由望湖交易中心经营管理。景安公司将拆迁市场和望湖交易中心一并告上法庭,索赔150余万元。 波折一案三审至今没完 市中院于2003年7月下达了判决书,认为景安公司确实为拆迁市场进行了施工,但市场是由两家单位连联办,景安公司的结算望湖交易中心不同意,所以法院驳回了景安公司的起诉。景安公司上诉。2003年10月,省高院判决此案发回重审。 望湖交易中心提出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工程的总造价为160余万。1月11日,市中院重审了此案。此案将于近日宣判。 “从头到尾对方根本就没有签字,给办案带来很大难度,建筑公司自己要对此负责。不过现在国家对于清理拖欠工程款力度很大,我们很有信心。”景安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