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了“五条禁令” 广东13名民警被开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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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9:5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徐静 通讯员 谢联胜)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公安厅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去年广东省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比2003年下降两成多,全省公安机关共发生违反“五条禁令”案件24起,涉及民警28人。据悉,目前因违反“五条禁令”而受到辞退或行政开除处理的民警有13人,受到其它党政纪处分的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死亡1人,还有8人正在调查处理中。此外,追究领导责任8人。会议强调,今年广东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坚决遏制严重违反“五条禁令”情况的发生,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新快辞典【五条禁令】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