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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浏花炮厂法人代表称愿承担爆炸事故相关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10:17 龙虎网

  【龙虎网讯】襄汾一月十三日电四十七岁的王炳社今天向当地政府部门负责人表示,愿意承担“一·一一”特大爆炸事故中的法律和经济赔偿等责任。

  三天前的下午,山西省襄汾县襄浏花炮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二十五名职工瞬间丧生在震天的爆炸声中。胆战心惊的花炮厂法人代表王炳社逃匿一天多之后,经当地公安部门和亲属耐心规劝,昨晚终于投案自首。

  “一·一一”特大爆炸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参照政府有关规定,当地有关部门决定为每位遇难工人支付十五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由于法人代表刚刚投案自首,此笔款项由当地政府先期垫付,然后全部由王炳社本人支付。

  据介绍,在遇难的人员中,今天已有十八名女性和五名男性尸体被亲属辨认。另有最后两具尸体由于烧伤严重无法辨认,有关部门将采取DNA手段进行鉴别。

  作者:张恩 李济生

  (来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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