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揭秘“洋小偷”作案伎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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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10:21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新闻提示:极少数外国人利用其特殊身份,骗取和盗窃市民钱财。警方根据近期侦破的外国人诈骗、行窃案件,总结出“洋小偷”作案的伎俩,提醒市民注意。 利用市民信任,收银台里下手 2004年12月12日下午4时许,3名外国人来到白下区某医院,其中一人佯装换钱,进入
谎称收藏人民币,窃走钱箱现金 2004年12月14日下午2时许,两外国人来到某公司营业厅,向营业员要求以旧版人民币兑换“M”字母开头的新版人民币。营业员同意他们的要求后,两外国人迫不及待地伸手到钱箱中翻找。不一会,两人称没找到所要的人民币,随即离开。待营业员清点钱箱后,发现钱箱里少了3000多元,他们这才意识到这两个有“收藏”人民币爱好的“老外”原来是“洋小偷”。【警方揭秘】这类骗子多以收集某字母打头的人民币为名,与收银人员套近乎。一些收款台工作人员将钱箱中的钱币任由“洋骗子”翻找,结果中了套。 假装要兑换,“比划”中偷钱 2004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一公司会计吴某携带2.7万元公款到银行办理存款手续时,两名外国人凑到身边,指指自己手中的美元,又指指吴某手中的人民币。由于语言不通,两外国人拿过吴某手中的人民币比划着,要求兑换。吴某不愿意兑换,从两人手中取回钱,两外国人随即离去。吴某清点后,发现这叠钱竟少了1.2万元。【警方揭秘】这类“洋小偷”以语言不通为幌子,拿过受害人的钱,不停与受害人比划“交流”,趁受害人忙着揣摩“老外”讲话和手势的间隙,抽取钱财。 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轻信注意防范 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关人士介绍,外国人违法犯罪问题不仅在我国出现,任何一个国家都会面对同样的问题。相比之下,外国人在我市的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还是相当低的。据警方介绍,“洋小偷”的把戏之所以能屡屡得手,主要是利用其外国人的特殊身份,和市民对外国人比较友好,过于信任、疏于防范的心理。警方提醒市民要提高警惕,遇有外国人要求旧币换新币、新币换旧币、美元换人民币等情况时,要特别引起注意,不要将现金交到外国人手中,更不要将钱箱打开由外国人自行翻找。如外国人强行拿钱,要及时报警,并将外国人控制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警方将加强与周边城市协作,扩大侦查范围,联合出击,尽最大努力压降此类案件。 “洋小偷”犯案适用中国法律 据警方介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就意味着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都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对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处理,与对普通中国人犯罪的处理没有区别,可参照中国人在中国领域的犯罪问题来处理,不会因为他的特殊身份而“网开一面”。警方同时强调: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热烈欢迎世界各国的朋友来中国旅游、从事商业活动,但也希望能够尊重遵守中国的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无国籍和等级之分,无论是谁,只要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警方将严惩不贷。本组撰稿 本报通讯员 宁公宣 宫靖 本报记者 徐涛(编辑 思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