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天鹅湖揽财6千万 主犯因集资诈骗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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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13: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连山美丽的天鹅湖怎么成了犯罪分子揽财的工具?一群非法集资6000多万元的罪犯被判重刑。日前,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分别判处主犯陈狄死刑、韦家扬死缓,另有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无期徒刑不等。2001年10月,韦家扬与台湾商人沈某某商议开发连山县福堂镇天鹅湖水库旅游资源。同年12月,项目被批准后,沈某某却不愿投资。于是,韦家扬和陈杰、陈狄三人签订《合作协议》,由陈狄、陈杰组织集资。2002年3月,他们以虚报注册资金的手段注册成立了名为连山县天鹅湖生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