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基本信息必须向社会发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09:4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师擎)房地产市场相关部门今后要通过网络、报纸、杂志、广播等媒介,将一些基本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向社会发布,并提供公开查询功能。业内人士认为,建设部近日下发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中透出一个重要信息:房地产市场今后将更加透明。 据介绍,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将以城市为单位,通过一定的信息平台,把分散在房地
这一系统涉及了房地产市场的各个方面:增量与存量、买卖与租赁、住宅与非住宅、城市和乡镇。具体来说,对于新建商品房来说,要包括总套数、总面积、区位、用途、户型、价格,以及每套商品房的实时状态,如位置、面积、户型、是否预售、是否抵押、是否查封、预售成交价格、成交时间,以及当日成交总套数、面积、价格等。对于二手房来说,则要有区位、用途、面积、户型、是否抵押、是否查封、成交价格或租金、成交时间等信息。 纲要规定,今后要通过网络、报纸、杂志、广播等媒介,将一些基本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向社会发布,并提供公开查询功能。其中重点发布当地不同区位商品房、存量房的可售(租)套数、套型、面积及已售(租)套数、面积、户型、实际成交价格,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许可、权属状况、规划设计情况及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用分摊面积等即时的市场供求信息,以引导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同时,纲要还鼓励有关房地产中介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参与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研究等科研活动。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