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招标药品的流通差价率出台在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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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09:4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谭凌云)新闻背景:去年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在新《规定》中,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核定公式为:中标零售价=中标价格(1+流通差价率),其中决定零售药价最关键的因素是流通差价率。流通差价率实行差别差价率,价格高的品种顺加低差率,价格低的品种顺加高差率。国家发改委考虑到各个地区经济条件不同,将流通差价率的制定权交给各省物价局。昨日,一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初衷:让医院卖药不再“只拣贵的” 此前,业内普遍认为,对药品采取差别差价率更为合理。医院以前卖药,不论价格高低,都是以药价为基数,顺加一定的比例进行出售,如15%,以进价20元和10元的药相比,20元的药品售价23元,医院获利3元,出售后者医院获利仅1.5元,相比之下,医院当然愿意卖贵的。按照新《规定》采取差别差价率,高价品种顺加低差率,低价品种顺加高差率,医院卖贵药的冲动才会受到一定的抑制。业内人士认为,利用差别差价率,通过影响医院获利,来引导医院倾向于出售低价药,这是国家在药品定价上,首次尝试利用经济而不是行政命令作为调节手段。而差价率如何制定,直接影响到该制度的效果。 差别差价率:卖便宜药医院赚得多 按照江苏省拟订流通差价率,中标价10元及其以下的药品,差价率为40%;10.01—50元的药品,差价率为30%,而目前使用最多的药品,价格都在这一阶段。因此,医院售出一盒中标价10元的药品,售价14元,获利4元,五盒这类药物则共售价70元,获利20元。医院售出一盒50元的药品,售价65元,获利15元。如此看来,在获得利润的调节下,医院不会和以前一样,只捡贵的药卖,而会考虑获利多少,甚至趋向于卖便宜药。而且,在新处方的规则下,医生也没有权利多开药,老百姓在看病的时候,就会减少用药方面的支出。 药企参与招标:定价有讲究 按照中标零售价公式,如果医院卖一盒招标价10元的药品,售价是14元,医院获利4元。如果药品招标价超过10元,即使是10.01元,药品售价则为13.01元,医院获利3元。业内人士认为,按照招标机制和计算公式,药厂定价将尽量避免一些区域,如10—13元之间,50—60元之间,100—125元之间的定价,基本上在厂商的报价中,不可能出现,作为招标方的医院是不会干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因此,原来虚高的一些定价,也会在差价率的调节下,回归到正常。(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