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嫖娼时毒瘾发作 掐死卖淫女抢劫40多元逃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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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0:26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通讯 员穗法宣 邓碧君 鞠晓雄 乔莉) 嫖娼过程中毒瘾发作,竟然掐死卖淫女抢得40多元后逃跑!贵州青年王涛被广州中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死刑。昨天上午,广州市花都区、番禺区、增城市分别召开“严打宣判大会”,各区法院共对25案38名罪犯判处刑罚,并受广州中院委托,对10件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宣判。会后,由广州中院依法对死刑犯执行死刑。
毒瘾发作掐死卖淫女 2003年11月11日下午,贵州青年王涛在番禺区钟村镇一出租屋里与常某某在嫖宿过程中,毒瘾突然发作,可手头却没有钱买毒品,他决定抢劫常某某的财物。随后,王涛猛然扼住常某某的脖子,致其昏迷后再用毛巾反绑常某某的双手,之后把她塞到床底下,抢得人民币40多元后逃去。经鉴定,常某某因外界钝性暴力压迫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属他杀。 法院判决认为,王涛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广州中院依法以王涛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迷路女孩遭毒手 2001年2月1日傍晚,翁源县青年徐富初在广州市机场路驾驶摩托车非法营运时,遇到迷路的小女孩张某某。徐富初假装热心地把张某某带到他的出租屋。当晚,徐富初要求和张某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徐富初想强奸张某某,便扼住张某某的颈部,致张某某当场死亡。次日凌晨,徐富初将张某某的尸体包裹后,载至白云区一大学宿舍工地工棚外抛尸。 法院判决认为,徐富初强奸幼女,构成强奸罪。广州中院依法以徐富初犯强奸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恋爱不成泼硫酸 贵州青年吴学军在番禺区某鞋厂打工期间,和同厂女工龙某某建立了恋爱关系。2002年7月,龙某某向吴学军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吴学军为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8月25日中午,吴学军将浓硫酸朝龙某某的左脸泼去,龙转身准备逃离时,吴学军又将浓硫酸泼到龙某某的背部(经法医鉴定,龙某某的伤情为重伤,伤残程度为二级)。后吴学军喝剩下的浓硫酸、农药自杀,未遂。 法院判决认为,吴学军因恋爱不成,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特别严重残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广州中院依法以被告人吴学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