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失皮夹,能看超市监控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0:48 江南晚报

  本报讯袁女士到超市购物,皮夹被偷。她向保安提出看监控录像,找出小偷。超市保安告诉她“监控录像不能给顾客看”。对此,袁女士感到不满,她说:“小偷得手后会迅速离开,立即看录像还有可能找到小偷,如果拖延,可能性就微乎其微。”袁女士说:“12日晚,在超市买烤鸡时,有个女的在身旁蹭来蹭去,皮夹可能是那个时候被偷的。我并非要超市赔偿损失,只是对保安的态度不满。”对此,超市方解释说,袁女士要求直接索看监控录像,不符合超市管理规定。顾客失窃后,超市所能做的,是协助报警,然后配合警方调查。如
警方认为需要看监控录像找线索,超市可向警方提供。

  拒绝袁女士看录像,并非不负责任,而是安全保障工作的需要。监控机房是特殊区域,需要完整严密的出入流程,才能保障其安全有效运转。

  无锡恒佳达律师事务所的邹小新律师认为,消费者应理解超市的这一规定。

  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本事件中,消费者失窃后,立即报案,超市有义务协助调查。而消费者能否要求超市提供监控录像,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并非超市的法定义务。

  (薛亮)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