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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式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1:19 生活报

  你离了吗?

  曾经有一段时间,这是一句非常流行的玩笑语。言外之意,生活好了,世界大了,就应该为自己的享受考虑考虑了,曾经共患难,但现今不能同享福,应该各找各的幸福了。

  不过,笔者最近又听到了说得很认真的这句话:你离了吗?据了解,这些人多是在哈
尔滨市某区工作的女性公务员。

  惊诧!女人也这样打招呼了?这世界不完蛋了?

  原来,这些人是离婚不离家,家还是那个家,人还是那个人,儿子还是那个儿子,只不过结婚证变成了离婚证。生活仍然照旧,如果不了解的人根本不知道她和他已经是非法同居了!

  这位女士告诉笔者,离婚只不过是为了换取区委区政府给予的每年一度的热费报销。因为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政策是只有四种女同志才能给予热费报销:离婚的、丧偶的、军婚的和大龄未婚的。虽然和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但是该区财政困难,只能执行这样的政策。这位女士已经结婚,不符合第四种条件,丈夫也不是军人,而且十分健康,凑巧户主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是她自己,报销热费就只能由她来报了,但是按照四种条件,她并不符合。为了每年两三千元的热费,总不能把丈夫再弄死吧,那就只好离。

  离婚不离家,还不能让领导知道。这叫啥事啊?(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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