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如何计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1:36 今晚报

  日前本报刊登了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对全市所有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进行重新审核的消息后,很多单位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一是哪些人可计入单位已安排就业的残疾职工人数?二是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如何计算?

  市残联答复:根据《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有其他部门发放的各类伤残证的职工,须到户口所在地的
区、县残疾人联合会认定,达到残疾标准的),且在征缴年度内连续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残疾职工,可计入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

  此外,根据《天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单位职工总数×1.5%。(解建国)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