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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屋檐下 相煎何太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1:36 今晚报

  本报讯只因用电用气问题与租住在同一单元的邻居产生矛盾,一男子竟持斧将邻居砍伤,并在其家中泼洒汽油点燃。昨天下午,河东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该男子有期徒刑10年,因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同时判令其赔偿受伤邻居医疗费、误工费等1.3万余元,赔偿房主房屋修缮费等1730元。

  36岁的张凯(化名)系本市无业人员,同来自安徽的女友马某和妹妹张红(化名)共
同居住在本市河东区常州道一房屋内,后因用气、用电问题,张凯与在同一单元内租房居住的吴某产生矛盾,吴某亦曾为此辱骂过张凯。2004年7月19日下午4时许,张凯持斧子进入吴某房中,用斧子将吴某头部、手部、躯干等多处砍伤。一番发泄之后,张凯又在吴某家门口及方厅泼洒汽油,点燃后逃逸。为逃生,吴某从窗户跳下。经医院诊断及法医鉴定,吴某系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额顶骨骨折、左手第四指骨近节茎底骨折、右手小指伸肌腱断裂、头部躯干双手多处皮裂伤、左耳廓裂伤,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案发后经群众报案,公安机关于同年8月12日将张凯抓获。

  据查,案发当日下午5时许,马某在明知男友张凯涉嫌犯罪的情况下,给予张凯现金300元,并于当晚让其弟(另案处理)将张凯带至西青区李七庄一租房处藏匿,后又到张凯藏匿地送钱送物。同年7月20日6时许,张红亦在明知其兄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伙同其男友(另案处理)将张凯从西青区李七庄带至静海县藏匿,逃避公安机关抓捕。同年8月12日、9月18日,马某、张红先后落网。

  在检察机关对张凯、马某、张红依法提起公诉,要求追究三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被害人吴某及其所租房屋的屋主林某也分别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凯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开庭审理及核实证据,法院认为,张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据此,法院对张凯作出上述判决。法院还以窝藏罪判处张红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马某拘役六个月。(孙启明张旭 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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