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6岁“小黑户”有望获得汕头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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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1:5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一个残疾特困户家庭的孩子,由于刚好在妈妈办理从海南到汕头入户手续期间出生,至今6岁半仍是“小黑户”。本着便民利民精神,昨天,市公安局户证科已按规定,先对她申请办理入户所需证件进行审查。 日前,市区乌桥社区年逾古稀的林伯、张姆,向本报反映称:他们膝下有一个残疾儿子阿群,1993年前经人介绍,与海南户口的女子小丽结了婚。婚后,两人一个残疾,一个无
此后,林伯和张姆为孩子的入户问题,咨询辖区人口普查部门。但普查部门表示,按规定,孩子出生时其母还是海南户口,所以孩子应在海南入户,再申请迁回汕头。林伯和张姆托人与海南方面联系,但海南有关方面则答复说,孩子出生时,其母亲正在办理迁户手续,无法办理入户。而现在,其母的户口又已经迁回了汕头,应该到汕头入户。林伯和张姆年事已高,阿群夫妇又是残疾,根本就无法奔波两地。这样,一拖再拖,时间一晃而过,孩子已到了入读小学的年龄。林伯和张姆心里焦虑。 小女孩的遭遇令人同情。本报接到反映后,及时与阿群所在的乌桥派出所联系。据乌桥派出所户籍人员称,小丽及张姆都曾到派出所咨询、反映。但按国家户籍政策,小丽的户口是“1998年4月13日”迁入汕头的;而孩子却是“1998年3月16日”出生,孩子确实应该先入海南户口,才申请随父母迁入汕头。派出所称,像小女孩这样“凑巧”的情况,他们还是第一次碰到。本报又与市公安局户证科联系。该科有关领导十分重视,表示只要符合目前的户籍政策要求,他们将本着“便民利民”的精神,积极进行协调解决。昨天上午,市户证科已通知阿群一家,先将孩子入户需要的有关证件送到办证窗口审查。 (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