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学生吃了个闷亏,租房住却付商业电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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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2:10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84612345热线报道】只因租房时粗心,一大学生付电费要按商业用电算,高于生活用电价格近一倍。张同学告诉记者,他是南京农业大学的学生,半年前在苜蓿园大街的一幢综合楼里租了一个单间。当时,他和房东约定,房租半年一次性先付清,每月350元。电费、水费另外付。小张知道,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0.52元每千瓦时,于是他也没细问房东,便租了下来。之后,张同学一直没见房东来收电费,认为是房东忘记了,自己也没往心里去。
半年到期后,房东来收电费了,她告诉小张,电费按商业用电每度0.89元收,这可把小张吓了一跳。房东解释说,这综合楼产权本是苜蓿园街道的,她也是租来的,把大楼改成了单身公寓,好出租给学生。她说,她租这楼也不过大半年的时间,街道半年来收一次电费,也是按商业用电每度0.89元收取。她与小张约定租房的时候,自己也不是太清楚电费多少钱一度。记者联系了苜蓿园街道,证实了房东的话,该大楼电费一直按商业用电每度0.89元收取。 小张有点后悔,自己与房东签租房协议时,根本没有涉及电费这一条,自己现在不明不白地“高消费”,都是因为租房时没有问清情况。他希望其他学生租房者以他为鉴,不要再吃闷亏。 金陵晚报记者 王聪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