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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公司偷税漏税被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2:10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84612345热线报道】公司未按时下发2004年12月份的3000元工资,员工认为这是她举报公司违法行为后受到的打击报复,而公司则表示:工资不是不给,但必须按规定完成“工作交接”。

  公司拖欠工资不给

  王女士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会计,从业已20多年。2003年8月,她与南京宝嘉家具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担任该公司的主管会计,合同为期三年。但2005年1月6日开始,“宝嘉”突然不让王女士再到该公司上班,并拒绝让其再进公司大门。王女士说,她2004年12月份的3000元工资应该在元月5日到账,可公司至今拖着不给,并在内部向员工宣布自己被开除,但却没有书面材料给其本人。据王女士说,她与南京宝嘉家具有限公司合作一直很愉快,但情况在2004年下半年时发生变化。据其称,签订劳动合同时她已向公司负责人表明:作为一个专业会计,她只能帮助企业合理合法地避税,但偷税漏税的事情,绝对不会做。但该公司从2003年8月成立,一直到2004年4月份,一分钱税都没有交,结果建邺区国税局的同志两次找她谈话。王告诉记者,当时她跟负责人表明:公司已被税务部门列入黑名单,既然度过了创业阶段,从现在起还是按时交税吧。随后,从2004年5月开始,公司才陆续开始交税,截止到2004年11月,一共交税7000多元。王女士称,就因为这个,她与公司主要负责人产生分歧。

  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从2004年8月份开始,王女士和公司负责人的关系开始恶化,她自称自己经常被“穿小鞋”,并被分派一些不该自己干的事情。2005年1月4日,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来公司领回普查表,王坚持表格填写工作不该自己来做,且财务状况她无权下结论,拒绝老板安排她做的这项工作,并与之发生激烈争论。元月6日上午,王发现公司没有给其现金工资后,便拿出保管的财务账本等资料,准备到税务部门举报,双方又发生矛盾,结果建邺公安部门介入处理,王女士才将材料送达市国税局举报中心。之后南京宝嘉家具有限公司既不让王女士进公司办公室,也不接她的电话,也不给她去年12月份的工资。

  材料不交接工资就不给

  昨天,记者来到南京宝嘉家具有限公司,公司一位许经理表示,王会计已于1月4日被正式开除了,原因是谩骂经济普查工作人员和公司领导,而1月6日她的行为是“偷公司资料”。记者问许开除决定是否告知王会计本人,许说这是公司负责人向所有员工宣布的,也已经到市劳动局办理了解除手续。对于现在拒绝她再到办公室,是因为“才搬的家,东西比较乱,怕她再偷公司东西。”许还说,王会计的工资不会拖欠,但必须等到她手中拥有的公司材料完全交接后才能支付。记者问其究竟是哪些材料,许没有正面回答,只强调“我们怎么可能拖欠工资呢?”当记者问现在这种局面是否和王的举报行为有关?许又说:“我们只要公司的资料,不会不给她工资,要是我们拖欠工资,她可以到法院告我们。”然而记者问他现在资料已经在国税部门接受调查,公司可以先按时支付工资;如果王会计以后“偷”了什么公司物品时,公司也可以到公安部门或法院处理时,许陷入沉默。

  税务、劳动部门介入调查

  建邺区国税局检查科杜涛科长告诉记者,王女士举报的南京宝嘉家具有限公司财务资料确实已转到该局,检查科已正式受理,目前他们和建邺公安经检部门正在对材料进行数据分析,近期前往该公司展开调查。建邺区劳动监察大队马强大队长说,王女士的投诉11日已受理,在和南京宝嘉家具有限公司法人电话联系后,对方也说要王先办理交接。马队长表示,劳资关系和举报是两件事,且现在资料已在税务部门接受调查,南京宝嘉家具有限公司应按时将拖欠的工资发放给王女士,然后等待税务部门对公司的进一步调查。 金陵晚报记者 于飞(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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