撬开路边车辆先窃物后敲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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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4:47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王雅通讯员唐敏红陈迅报道一个盗窃团伙专门瞄准停在路边的轿车,砸烂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更恶劣的是,他们还以盗来的车主证件等重要物品来进一步敲诈勒索车主钱财。昨天,记者从南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这一盗窃团伙的成员已被该院予以从重处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至3年不等的刑期,同时并处1000元罚金。 2004年1月19日下午,罪犯肖辉等人瞄准了一辆停在南山区某商业街出口处的一辆小轿
作者:记者王雅通讯员唐敏红陈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