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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业主委员会缘何姗姗迟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20:10 石狮日报

  近段时间,石狮某大厦的业主自发组织起来,准备“炒掉”原来的物业公司,重新聘请一家新的物业公司。这标志着石狮的小区业主终于向不称心的物业公司说“不”了。

  去年10月22日,物权法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这份草案中,有一条引人注目,那就是物权法草案赋予了小区业主更广泛的权利———如果物业公司不作为,小区物业委员会有权更换物业公司。但在现阶段,石狮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仅有10多家,且只
有一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这明显和石狮快速发展的房产市场不合拍。那么,石狮的业主委员会缘何姗姗来迟?

  业主委员会普遍“难产”

  金汇花园小区的业主林先生认为,业主委员会成立难,首先和业主的成分构成有关系。在石狮小区住户中,个体户和私营业主成分比较大。业主们平时忙着做生意,对小区的管理既不在意也没有时间参与。而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教师等因所占的比例偏少,虽然他们都愿意参与小区的管理,也盼望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按照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要有半数以上的业主参加才算有法律效力,少数业主没法成立业委会。

  业主不愿“引火烧身”

  一位物业公司的总经理说,前年9月1日,国家出台了新的《物业管理条理》,业主被推上与物业公司同等的地位,而且还可以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去年10月22日,提出物权法草案赋予了业主更广泛的权利。最重要的是,规定业主委员会如果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可以炒物业公司的鱿鱼。所以,物业公司当然不会主动提出这个问题“引火烧身”,只要业主自己不主动,他们也不会主动。

  业主缺乏管理意识

  金汇物业公司的孙主任认为,石狮小区的居民以前大部分是农民,虽然石狮建市已有15年的历史,城市化进程也不断加快,但市民的城市化意识滞后,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没有认同感。

  恒友物业公司的孙副总认为,业主的素质问题也是业委会成立难的一大因素。很多业主认为业委会可有可无。有些业主平时不讲卫生,将垃圾随便扔随便倒,他们觉得一旦成立了业委会,这种行为就会受到制约,平时只要自己的利益没有受到大的损害,他们对成立业委会就会反对。

  建筑商又站在哪种立场呢?建德花园的居民林先生说,物业公司有的是建筑商或开发商委派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干脆就是同一家公司或同一个老板。既然业委员的成立将制约他们的利益,那他们当然不愿意成立,所以就不管也不问。王律师认为,自去年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在全国实施以来,已经有一年多历史了,但由于宣传工作没有到位,大部分市民对其主要内容还不了解,以为是物业公司自己内部的条例,对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根本不知道,所以关心业委会的成立也就无从谈起。

  管理部门缺乏相关经验

  市房产管理处的施主任告诉记者,石狮的物业管理同厦门相比起步较晚,至少落后他们三到四年的时间。目前,关于物业管理这一块,包括成立业委会,他们还没有经验。即使有些小区申请成立业委会,他们也只能让小区自己操作,成立以后到他们这里来备案。但小区业主担心他们好不容易成立起来的业委会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小区的积极性和业委会成立的步伐。他预计要在几年之后这种现状才能得以改观。记者同时也了解到,泉州市的物业管理协会去年4月份才成立,这足以证明整个泉州在物业管理上的滞后。

  成立业委会成当务之急

  一些物业公司不公开账目,业主有意见不能通过正常的渠道解决,或不能依靠组织的力量来解决,这样在双方无法调解时,极易发生冲突。去年8月份某大厦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冲突就是一例;有时双方长时间对峙,对峙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去年某物业公司被迫撤出小区也是一例,结果造成小区内污水横流无人管的局面,小区内居民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威胁。记者了解到,目前不少的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这种矛盾很可能因为某一个“导火索”而爆发。因此,克服困难,尽快在各小区成立业委会是有关部门和各物业公司和业主们的当务之急。(记者张军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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