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司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 崇安法院调解诉讼逾六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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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09:13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上月底,季浩明一家从苏北赶到崇安法院,泪流满面地送上一面书有“老百姓的好法官”的锦旗。去年9月,在锡打工的季浩明发生交通事故撞伤头部已神志不清,原本享受低保家庭,其妻子及女儿均智力障碍,此刻更使家庭陷入绝境,诉到该法院时甚至连诉讼费也交不起。经查实,交通肇事者也是来锡打工人员,无力赔偿季浩明的事故损失。面对这样的案件,该院长认为,“三个代表”真正落实到基层就应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司法为民就是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并公正维护其合法权益。该法院依法简化程序,主持双方当事
这样的事例在该院不胜枚举,外地民工被拖欠工资,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仅数天就将被拖欠工资全额执行到位;审理和执行易矛盾激化的拆迁案坚持将调解贯穿始终,力争让特困被拆迁户居有定所,平衡利益冲突,缓和矛盾,去年该院审结房屋拆迁案件220余件无发生矛盾激化事件。 据悉,该院采取措施有:为了弘扬司法民主,让群众参与审判,制订实施《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和使用的实施意见》;为了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印发《建立“大调解”与法院诉讼衔接的工作意见》,通过做耐心细致的调解,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66%。 (庄亦正、刘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