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事特办才算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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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09:54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崔治 今报讯昨天,今报报道了因手机在公交车上丢失而耽误一车乘客的事件。今报开通的22844888热线接到了乘客、司机、民警对此事的建议。市民观点:刘先生认为,公交车上丢手机有部分原因是太拥挤造成的,既然乘客买票就和公交公司构成了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应负责赔偿。拆迁办的任先生认为,即使警察的分工不同也应该采取紧急措施,多为老百姓着
对于市民所说买票就构成合同关系,丢手机公交方面应负责赔偿,司机们并不认可。司机认为,公交车也属于公共场所,所以在车上丢手机他们不能负责。难道市民买票进公园后被偷,公园还得负责赔偿吗?民警看法:所谓术业有专攻,民警因分工不同所擅长的领域也不同。如果不等公交分局民警来,110处理这件事就有可能放走小偷。因为公交分局的民警凭借经验可能认出小偷,所以等公交分局民警来处理还是合理的。至于合理变通、特事特办也是可行的。 《一车人苦等民警抓贼》接续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