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遇窃贼本无辜“陷害”小偷将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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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3:43 中国宁波网 | ||||||||
顾霄扬孙健晓洪世海 宁波晚报讯 遭遇窃贼的受害人为了让公安机关加重对小偷的处罚,竟然报假警,说家里丢失了5000元现金。 前天中午,暂住在镇海九龙湖镇的湖北人马某回家,发现家门虚掩着,里面两个陌生
在向公安机关汇报损失情况时,马某说家里除了丢失1条香烟外,存放在抽屉里的5000元现金也没了。根据现场勘察,抽屉有被两窃贼翻动过的痕迹。是否偷过这5000元现金将直接决定案件的性质。民警向李某核实时,遭到了李某异常激动的否认。这一情况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民警分别对马某夫妇作了详细的笔录,终于发现了矛盾之处:首先,马某妻子对5000元现金的来历说不清楚。接着,夫妇两人对现金存放地点的细节描述有很大出入。经多次反复后,夫妇两人终于承认,由于非常憎恨小偷,就想通过谎报丢失5000元现金来加重对小偷的惩治。目前,镇海警方已对李某治安拘留,正追捕另一在逃人员,而本来受害的马某夫妇也将因报假警“陷害”小偷受到治安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