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行政执法人员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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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3:43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姜恒通讯员周亚军 宁波晚报讯非法经营不仅不接受处罚,反而殴打执法人员。汪某在江东区福明街道桑家租了房子,从某啤酒厂拉来桶装啤酒分装销售,属无证经营,而且经营场所也不符合卫生标准。2004年7月7日下午3点左右,接到群众举报的江东卫生执法人员来到汪某的啤酒分装店,依法进行检查。因执法人员较少,汪某和叶某(另案处理)等人,强行用汽车将非法经营
检察机关认为,汪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汪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