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付房租司法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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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3:58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近日黄浦法院在执行中,执行员对四年不付房租的吴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 吴某系个体工商户,于2000年11月向朱某租赁本市宁波路某号二楼西厢房一间作仓库,并到居委会、派出所办理了租赁治安许可证,每月租金300元。吴某搬入后,以各种借口拖延付款。朱某遂起诉到黄浦法院,要求吴某支付四年房租人民币14700元。
法院在执行中还查明,吴某在法院还有另案,因长期不居住在户籍所在地而中止执行,涉案标的17690元。对吴某长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法院当即对其宣布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作者:记者焦晓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