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隐匿营业收入偷逃国家税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5:29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章晨煜记者袁玮)由于偷逃国家税款39万余元,上海兴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武临贵不但被追缴了所有偷逃税款,武临贵还被判了刑。前天,长宁区法院对这起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兴武公司被判处罚金40万元,武临贵因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武临贵几年前投资了上海兴武餐饮公司,并担任法定代理人。2002年10月,武临贵以
上海兴武餐饮公司的名义承包了位于淮海西路的某酒店。没想到酒店开业后经营状况一直不好,为了节约成本,在武临贵的授意下,上海兴武公司采取设立帐外帐,收取营业款不入帐,隐匿营业收入等手法偷逃国家税款。自2002年10至2004年2月案发,兴武公司共偷逃国家税款达39万余元。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