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营业收入偷逃国家税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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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5:29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章晨煜记者袁玮)由于偷逃国家税款39万余元,上海兴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武临贵不但被追缴了所有偷逃税款,武临贵还被判了刑。前天,长宁区法院对这起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兴武公司被判处罚金40万元,武临贵因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武临贵几年前投资了上海兴武餐饮公司,并担任法定代理人。2002年10月,武临贵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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