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富婆欠钱不还耍聪明转移财产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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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5:29 新民晚报 | ||||||||
在一审败诉、二审即将宣判之时,也很可能被再次判决支付对方300余万元工程款,“聪明”的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金贝莉将公司名下价值3000万元、面积约2500平方米的房产转入了自己的名下。 前天,金贝莉成为普陀区法院今年第一次集中执行行动的对象,她被处以15天拘留。
欠下工程款 年近半百的金贝莉系上海人,是金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曾在本市开发了不少房产。2001年,因为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金原公司被一家建设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金原公司支付所增加工程的有关费用共计400多万元。去年7月,这场历时3年的官司终于等来了一审判决——金原公司败诉,需支付原告公司300余万元。 公司“零”资产 面对败诉,金贝莉不服,提出了上诉。在继续打二审官司的同时,金贝莉还做了一个大胆的动作。她将1996年与某街道办事处签订协议联合开发建设的一栋8层楼高的商务楼中金原公司所占一半房屋的产权转入了自己名下。这些房产的总面积将近2500平方米,总价值约3000万元。 去年11月12日,二审判决下来了,金原公司必须归还300余万元的债务。在依法填报所有财产时,金贝莉来了个“零申报”,即公司没有任何“家产”,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露馅还狡辩 正当金贝莉为自己的“聪明之举”得意时,今年刚过元旦,有知情人向法院提供了线索,举报金贝莉有将公司房产转入自己名下以逃避法院执行之嫌。 普陀区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们立即行动起来,经查实确有其事。前天,面对法官的询问,涉案人金贝莉辩解说,以前金原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时,是她的丈夫将个人的钱填进了公司,现在她是把公司欠的钱还给丈夫。 记者为此询问了承办此案的法官金一,他表示,当初她与街道办事处签定的联建协议上清楚地反映出这些房产的属性为公司所有,因此金贝莉的说法绝对站不住脚。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记者郭剑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