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下通知禁止坐电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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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22:39 法制晚报 | ||||||||
住户在家“开食堂” 油烟呛人有安全隐患 本报讯今天上午,租房合同没到期的冯小姐搬出了知春路52号院。本月11日,52号院小区居委会贴出通知,不让在家“开食堂”的冯小姐乘坐电梯,并让其赶快搬走。 据承租52号院2号楼804号房的冯小姐介绍,她租下804号房为了给单位里十多名员工提
2号楼内一位姓张的大妈说:“其实大伙最担心的是楼里用大锅做饭的火灾隐患,而且从804号房蹿出来的油烟熏得满楼道都是做饭味。”据电梯工介绍,居委会的人曾告诉过她们,“804号的住户如果拿着保温桶进电梯,就不能让她坐(电梯)”。 今天上午,物业公司的孙先生介绍说:“804号住户把房间当作食堂用,还把大煤气罐搬进居民楼做饭。周围的邻居都觉得害怕。” 居委会负责人表示,曾多次接到居民对804号住户的投诉,“我们劝她(冯小姐)搬走,她不听。后来才贴通知说不让她坐电梯”。线索提供人:张先生三等奖100元 律师说法 北京市华诚律师事务所的林艳华律师表示,居委会和物业都无权禁止住户乘坐电梯。住户的某些行为扰民时,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作者:郭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