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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通西苑飞贼30层高楼盗窃 物业称不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1:54 京华时报
北京天通西苑飞贼30层高楼盗窃物业称不担责
推开楼道的窗户就能摸到住户的阳台。本报记者 徐胤 摄

  本报讯(记者陈喆)由于楼道内的窗户没有防护栏,1月14日,窃贼通过楼道翻入住户阳台内,盗走天通西苑二区某楼30层的住户许女士家中价值3万元的财物。

  许女士家的阳台与楼道的窗户成直角,而且距离很近,打开楼道的窗户就能摸到许女士家的玻璃。14日上午9点,许女士出门办事,中午1点回到家时发现家里被盗。“小偷先从楼道里在我家玻璃上划了个窟窿,再从窟窿里伸手进去拉开窗户,然后爬出楼道,踩着外面的窗台就翻进了我家。”许女士判断说。去年9月,32层同样位置的居民也被盗过,窃贼入室的途径与这次相同。“因为楼层高,小偷的行动很难被发现,所以住在高层反而危险。”

  警方在现场勘查后认为,该楼的建筑构造存在安全隐患。“民警说最近用类似的手法入室盗窃的案件挺多。”昨天,许女士特意逐层拜访楼内同样户型的高层住户,提醒大家注意这一隐患。从上午10点到下午1点,她已经从32层通知到了22层。“大家都觉得挺可怕的,没想到这种户型存在这样的安全隐患。”

  北京市众意达律师事务所的孙永正律师说,住户家中被盗,小区物业应负一定的责任。“责任大小取决于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中有关安保方面的具体内容,以及物业费的构成中是否含有保安费。如果物业要求住户加装防护栏,而住户没有安装,那么住户的责任更大。”

  案发后,许女士曾找到小区物业,“但物业方面说,失窃没有他们的责任”。昨天下午,许女士致电询问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说,小区的物业费中包括公共区域的保安费。据了解,曾有住户希望物业能在楼道里安装防护栏,遭到物业拒绝,申请在自家安装防护栏,也没有得到物业的同意。

  昨天下午,天通西苑二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说,针对小区的安保工作,物业有专门的文件。此后,他便不再回答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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